
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术出版道德及规范;应及时并公正地处理所有来稿,尊重作者研究成果,尊重审稿专家意见;应对作者及审稿专家的信息保密,规避人情稿。具体包括:
(1)编辑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并遵守期刊编委会制定的相关政策来选用稿件。
(2)编辑对审稿、修改各环节的资料有保管、保密的义务。编辑及编辑部人员除酌情为通信作者、评审人、编辑委员会成员提供所需信息外,不得向其他人泄露任何有关提交稿件的信息。
(3)公正选用稿件,接收或拒绝稿件只能基于该论文的原创性、重要性、清晰性以及稿件是否符合期刊的办刊宗旨及发文范围。
(4)编辑对稿件进行较大修改时要及时与作者沟通,征得作者同意。
(5)杜绝一切有损于学术道德的商业需要和利益交换。
(6)对学术不端行为有调查、沟通的义务。编辑有义务追究作者和审稿人的不当行为责任。
(7)编辑应当确保作者投稿的信息不得用于编辑个人的研究或供他人研究采用;确保盲审过程中审稿人、编辑部其他相关人员身份得到保护。
(8)鼓励学术争鸣,有义务答复作者对审稿人意见的不同看法。
(9)编辑应当确保稿件评审的公正合理。一旦出现与稿件相关作者、单位、企业由于竞争、合作而产生的利益冲突或合作关系,编辑必须提出撤换审稿人,由主编或其他编委会成员来负责稿件的评审。